困难职工申请帮扶办事指南

编辑日期:2019-09-03 17:02作者:蚌埠市总工会信息来源:蚌埠市总工会阅读:

 

一、 办理条件

1.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900元)以下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下,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职工家庭;致困造成支出费用不得包含日常生活支出。

4.其它原因致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虽然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但是家庭遭遇非常重大意外灾害和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 (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此公式仅适用本款)条件;致困造成支出费用不得包含日常生活支出。

5.困难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二、 实施依据

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

三、 所需材料  

1)救助申请审批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授权承诺书;(4) 公示材料;(5)生活困难证明材料。(低保家庭需提供今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资料;低保边缘户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意外致困家庭:因病致困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遭受重大意外灾害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单亲家庭需要提供单亲证明。)(6)农民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7)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提供会员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