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启动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

编辑日期:2019-07-11 10:02作者:权益保障部信息来源:蚌埠市总工会阅读:

近日,蚌埠市总工会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19金秋助学活动。为了进一步增强困难职工家庭的获得感,扩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覆盖面,今年首次将考入公办普通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资助范围。助学金的发放将继续采用非现金支付形式,助学金将直接打进受助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卡中。

今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的对象是我市市区范围内参加2019年高考被本、专科(含高职)院校录取和参加2019年中考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200元)以下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下,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但家庭遭遇非常重大意外灾害、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 (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2倍)(此公式仅适用本款)的条件;

4、困难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农民工是指户籍为农民,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固定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且加入工会组织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予救助:拥有2()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军校生、国家公费师范生、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生、私立民办高中学生等不在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范围内。申报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助学救助的,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不予重复资助。

  各级工会将在辖区内进行调查摸底和公示,经市总工会协调民政部门大数据比对核实后,把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活动范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可以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会或者职工所在企业工会提出申请。具体文件和申报表格可通过登陆蚌埠市总工会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是以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大学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自1998年起,已经连续举办了22年,累计帮助我市近万名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 (市总权益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