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职工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市总工会保障部审核,2019年11月份市总工会拟对2名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帮扶。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帮扶对象困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联系电话:2053297。
蚌埠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2019.11.27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困难原因 |
个人承担费用 |
家庭年度 |
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
建议救助 |
1 |
新源热电 |
肖学斌 |
子女大病 |
15519.00 |
47727 .00 |
895.00 |
6200.00 |
2 |
汽运集团 |
孙红杰 |
子女大病 |
29782.00 |
23058.00 |
-140.00 |
15000.00 |
说明:依据蚌工字[2018]8号文,家庭月人均收入300元以下,救助标准为自付医药费的80%,最高不超过15000;家庭月人均收入301~600元之间,救助标准为自付医药费的60%,最高不超过12000;家庭月人均收入600~900元之间,救助标准为自付医药费的40%,最高不超过10000。(四舍五入到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