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职工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市总工会保障部审核,2019年10月份市总工会拟对两名职工家庭提供医疗助帮扶。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帮扶对象困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联系电话:2053297。
蚌埠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2019.10.21
序号 |
单位、系统 |
姓名 |
困难原因 |
个人承担费用 |
家庭年度 |
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
建议救助 |
1 |
华光集团 |
周恩平 |
本人鼻咽癌 |
24753.00 |
43385 .00 |
776.00 |
9900 |
2 |
汽运集团 |
许 强 |
妻子心脏骤停,植物人 |
59391.00 |
46621.00 |
-266.00 |
15000.00 |
说明:依据蚌工字[2018]8号文,家庭月人均收入300元以下,救助标准为自付医药费的80%,最高不超过15000;家庭月人均收入301~600元之间,救助标准为自付医药费的60%,最高不超过12000;家庭月人均收入600~900元之间,救助标准为自付医药费的40%,最高不超过10000。(四舍五入到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