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两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12-06 11:12作者:权益保障部信息来源:蚌埠市总工会阅读:

 

 

 

 

 

 

 

 

蚌工字〔2019〕52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两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委、办、局、公司工会,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金融单位工会,驻蚌单位工会,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事业单位,市总各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和全总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部署,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根据省总有关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在2020年“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工作暨“工会干部进千家”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上旬至 2020年1月下旬。

二、主要内容

(一)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走访帮扶全覆盖,确保2020年解困脱困。一是进千家门。全市工会干部对2019年11月20日在档的全国和省级721户困难职工(全国级540户,省级181户)和近期新调查拟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全面走访,确保不漏一户。二是知千家情。在全面走访过程中,摸清这些职工家庭现在的工作生活情况,做到家庭供养人口清、困难程度清、致困原因清,动态管理困难职工档案。三是解千家难。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和致困原因,确定工会干部与其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实现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每户都有联系人的帮扶目标责任制,确保2020年建档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

全市各级工会干部结对帮扶不少于1户全国级或省级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市和县、区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不少于2户在档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时,各级工会干部要宣传助学、就业、医疗等帮扶政策和措施,与困难职工家庭研究解困脱困计划,填写走访调查表(附件),心中有本“明白账”, 让困难职工吃上“定心丸”。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送温暖走访慰问,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一是走访慰问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加大对基层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工作岗位一线的广大职工和工匠劳模、技能人才、学科带头人等专业人才等的走访慰问力度。二是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僵尸企业困难职工。深入走访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原因造成生产困难企业,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现状,倾听企业和职工的呼声,宣传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振企业、职工信心。三是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慰问。慰问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因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包括不符合建档标准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帮助他们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生活。四是继续对脱困困难职工进行关心关爱。按照《安徽省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将2019年以来的解困脱困困难职工作为送温暖重点关注对象,在2020年春节前开展一次慰问。

(三)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创新拓展送温暖活动。一是加强职工生活保障服务。推动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生产生活和后勤保障条件;指导基层工会落实《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向全体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二是配合省总开展好第二届“春运邮情 情暖江淮”关爱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大型公益服务活动,围绕外出就业创业农民工返程、就业、子女助学等需求,为农民工提供多种特色服务。

(四)加大工会维权服务工作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发挥工会欠薪报告制度作用,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做好知情人、报告人、监督人,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二是加大工会就业创业援助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援助服务,缓解节后外出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招工压力。三是推进“七五”普法。开展全市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普法江淮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

 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要及早策划安排、及早做好准备。要对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分类、数量和分布,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职工档案管理”模块上做好动态管理。

(一)调查时间:

12月5日—12月16日

(二)调查对象:

1.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900元)以下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下,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职工家庭;致困造成支出费用不得包含日常生活支出。

4.其它原因致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虽然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但是家庭遭遇非常重大意外灾害和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 (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此公式仅适用本款)的条件;致困造成支出费用不得包含日常生活支出。

5.困难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家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申报困难职工: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虽有2套住房但其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除外);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若职工家庭原有一辆购置价格不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购车后因困难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大病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等造成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除外);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不纳入建档范围;

    7、当地工会经集体研究确定且上一级工会认可的不应建档情形。

家庭成员收入和核定的计算办法和相关具体要求按照省总《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7〕51号)的规定执行。(此文件已在市总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三)分类建档

按照全总和省总有关文件精神,困难职工建档分层级建立、帮扶资金分级使用管理。要按照不同建档标准以及资金使用类别,分类建档帮扶:

1、使用中央帮扶资金予以帮扶救助的,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6〕36号)文件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厅字〔2017〕18号)规定的条件建立全总级档案。全总级档案建档标准为:(家庭可支配收入-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600元)的职工家庭

2、使用省财政帮扶资金予以帮扶救助的,要严格遵守省总《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7〕51号)规定的条件建立省总级档案。省总级档案建档标准为:(家庭可支配收入-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900元)的职工家庭

3、各区使用市财政配套帮扶资金对本区建档、在档困难职工给予帮扶救助的,分别按照全总级档案和省总级档案建档标准建档和救助。

(四)调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准识别,全力做好调查摸底。根据全总《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和省总《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7〕51号)文件要求,各级工会要扎实做好对送温暖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在前期开展的全市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基数基础上,结合全总、省总关于困难职工救助对象的新标准、新要求,在同步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时动态性地摸清摸准本区域、本单位困难职工底数,为深入做好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扎实开展好我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开展入户调查,严格审核审批。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基层工会要本着“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困难职工家中,逐户核实情况,做到一户一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公告公示、核查审批等办法,确保真实反映困难职工情况。通过入户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确保2020年“两节”送温暖工作顺利进行今年的两节送温暖调查摸底工作,市总将继续和民政部门合作,运用大数据平台,对我市范围内的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开展一次全面核对。每一户新申请工会帮扶救助的职工家庭和过去已建档现仍在档的职工家庭,经基层工会初审合格后,均要签署蚌埠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接受核对;各县、区(系统)工会要及时做好核对申请导入模板的填制上报。发现困难职工填写档案时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作不诚信记录;因基层工会不按规定走访核实、事业心和责任心缺失,在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方面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3、动态管理档案,及时解困脱困。要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档案资料全部进行核实。全总前一时期对《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网址:CARE.ACFTU.ORG)进行了升级,各级工会要抓紧时间对信息不全和逻辑不符的档案资料进行补充、调整并上报,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信息要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对今年新增的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相关信息要准确录入及时上报。要严格按照解困脱困任务,对已脱困、去世、超过一年未实施救助且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因其它原因不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进行注销或脱困;对短期内无法实现脱困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要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因困施策,做好解困工作,确保解困脱困任务的完成。各基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务必于12月13日前完成网上录入和动态调整,各县、区(系统)和直管企业于12月16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和核对申请导入模板(从市总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的填制工作,并网上上报市总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2053297),市总将逐个单位进行网上点查。凡因各种原因造成无法登录帮扶系统的,请及时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反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把做好元旦春节“工会干部进千家”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作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措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送温暖走访过程中发现的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着力推动妥善解决。

(二)强化管理措施。各级工会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社会捐助、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送温暖资金投入,集中资源开展好“工会干部进千家”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要严格执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实名制汇总表,送温暖资金全部通过银行打卡发放至送温暖对象个人账户。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对送温暖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会干部进千家”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进展动态、成效和典型事迹,扩大工会送温暖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在调查摸底和走访慰问活动中,要对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和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重点反映当前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2020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和领导走访慰问方案。各级工会贯彻落实情况和送温暖工作信息请及时报市总权益保障部。

 2020年两节送温暖调查摸底工作使用《蚌埠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试行)》(蚌工字【2018】8号)文件附件中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批表,直管新建档职工使用附表1,直管在档职工使用附表3;申请救助对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照《蚌埠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市总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附件:1、蚌埠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安徽工会干部结对帮扶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蚌埠市总工会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

蚌埠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本家庭已提出申请享受  2020年度工会生活救助金   ,本家庭同意取得此授权书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核查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社保缴纳金、机动车辆、房屋、存款、生产经营等情况。亦同意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

特此授权。 

查询所涉及的家庭成员(包含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 

           与户主关系                    

1                                                            

2                                                            

3                                                            

4                                                            

5                                                            


授权家庭:(户主签字、指模)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人所属基层工会:(盖章)


            




附件2:

安徽工会干部结对帮扶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档案编号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档标准

 

工作单位

 

致困原因

 

困难职工家庭现状

家庭人口:

已经实施的帮扶措施:

家庭现状:

职工本人

签字

 

手机号码

 

走访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结论

下一步帮扶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措施:

                                             

实施帮扶措施后困难职工家庭将解困(    )或 脱困(    );解困或脱困的时间2020年(   )月

 

帮扶员姓名

 

联系方式

 

走访时间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