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工办〔2020〕30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
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委、办、局、公司工会,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金融单位工会,驻蚌单位工会,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手册(试行)>的通知》(皖工保[2020]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