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弘扬工匠精神 创争代收佳绩”2022-2023年度蚌埠市工会经费收缴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蚌工〔2022〕51 号)文件精神,在基层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命名10个“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先进集体”和20名“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1.“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先进集体”(10个):龙子湖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禹会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蚌山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淮上区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高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五河县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分局、怀远县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五河县总工会、固镇县总工会、淮上区总工会。
2.“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先进个人”(20名):张轶(蚌埠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朱夏瑜(蚌埠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陈道林(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肖其欣(蚌埠市税务局)、彭超(蚌埠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徐亮亮(禹会区税务局)、李磊(蚌埠市龙子湖区税务局)、宋大伟(怀远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李若嘉(蚌山区税务局)、郭艳芳(蚌埠高新区税务局收入核算科)、曹锦兵(五河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李牧(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许晓静(固镇县税务局)、马骅(淮上区税务局)、杨瑞强(怀远县总工会)、窦士春(蚌埠市财政局)、张晨(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徐前前(禹会区总工会)、张如玮(高新区总工会)、巫韬(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
从上述集体和个人中拟推选5个“蚌埠市工人先锋号”和10名“蚌埠市五一劳动奖章”,具体名单如下:
“蚌埠市工人先锋号”:龙子湖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禹会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五河县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分局、五河县总工会、淮上区总工会。
“蚌埠市五一劳动奖章”:张轶(蚌埠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肖其欣(蚌埠市税务局)、彭超(蚌埠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宋大伟(怀远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郭艳芳(蚌埠高新区税务局收入核算科)、许晓静(固镇县税务局)、马骅(淮上区税务局)、杨瑞强(怀远县总工会)、窦士春(蚌埠市财政局)、张晨(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
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8月1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蚌埠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电 话: 2040328
电子邮箱: 2551521137@qq.com
收件单位: 蚌埠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地 址: 蚌埠市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八楼
蚌埠市总工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