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6-01-05 15:46作者:赵文飞信息来源:蚌埠市总工会阅读:

市总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已经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办法》(蚌工[2024]24号)同时废止。

 

 

 

                                                                                 蚌埠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市总机关采购工作,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采购原则

采购本着规范节约高效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二、采购范围

机关使用单位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均纳入采购范围。

三、采购承办主体

(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部室提出需求,办公室按程序采购。

(二)奖励物品、慰问物品、相关服务项目由部室提出需求,承办部室按程序采购。

(三)工程(包括日常后勤服务、维修改造)由职工服务中心提出需求职工服务中心按程序采购

四、采购形式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徽采云平台可满足采购需求的,通过徽采云平台实施采购。

(二)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1)估价1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5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采购经党组研究同意,通过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安徽智汇云交易平台或者其他依法运营的市场化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数额较大的、技术复杂的可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2)估价1万元(含)--10万元的工程施工、估价1万元(含)--5万元的货物或服务采购报经党组研究同意,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和服务、同等服务和质量比价格”的原则,依据《蚌埠市总工会机关询价采购实施细则》(附件1),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

3一次性采购1万元以下的,依照《蚌埠市总工会小额资金采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三)对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或费率、折扣率相对固定)的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赁、文印服务、物业服务)项目(不论采购总额),可采用询价方式一年一采一年期满后,承办部室组织服务满意度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的可续签合同,续签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因突发情况或上级要求的临时性采购、机关部室使用省市相关单位指定或推荐的货物、服务等,报经党组会同意后,按议定意见执行。

、采购流程

详见蚌埠市总工会机关询价采购实施细则

、其他要求

1.严格申报审批。严禁按规定程序擅自采购。如遇紧急情况,依据采购金额完善相应报批手续后组织实施。

2.落实验收制度。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实行申领制,采购后相关部室申报领用开展业务活动发放的奖励物品或慰问原则上获奖人或慰问对象签领

3.加强使用管理。不得将公物挪为私用外借使用。人员变动时,所在部室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规范资产管理。采购的物固定资产范围的,按照《蚌埠市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严格报销手续。采购完成或项目工验收后,依照“谁采购谁报销”的原则,按财务规定及时报销

6.规范合同管理。采购合同一式五份,办公室、财务资产部、机关纪委、承办部室、供应(服务)商各一份。

7.违反本规定进行采购的,如拆分采购、虚假采购、人情采购、不按程序采购等,根据情节追责问责机关纪委对采购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偏。

本办法由办公室、机关纪委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总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1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询价采购实施细则

 

一、询价准备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部、经审办、机关纪委和承办部室组成承办部室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

(二)提出采购需求。承办部室填写《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申报表》将采购方案(包括采购项目简介、要求、报价单位资格、采购计划等)党组会报告

(三)发布询价公告。承办部室依据党组会意见草拟询价公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市总工会网站发布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询价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询价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简介和要求、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报价时限、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询价实施

(四)报价文件报送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报送报价文件至机关纪委,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

(五)报价文件接收。机关纪委供应商报送的材料上粘贴封条并盖章。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递交的报价文件。

(六)询价小组评审。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需再次发布询价公告3个工作日。如供应商不足3家但达到2家,可以启动评审程序评审时,现场统一启封所有报价文件。询价小组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方式对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得分最高者为预成交供应商。量化评分表由承办部室拟制,评审前报承办部室分管领导同意。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将询价情况及拟推荐成交供 应商呈报党组研究确定。

(八)发布询价结果公告。承办部室在市总工会网站发布《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询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签定采购合同。询价结果公告无异议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应严格依照询价书、报价书等内容进行,不得违背询价结果和成交价格。

三、项目验收

(十)履行约定责任。采购双方按照已生效的合同约定认真履 行职责。合约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双方应协 商解决。经协商一致的变更事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十一)采购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询价小组应对该项目完 成情况进行总体验收。询价小组如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可以呈 报党组研究同意后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

(十二)采购项目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财务人员按照采 购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十三)项目资料存档。采购项目结束10日内,承办部室应将《蚌埠市总工会采购申报表》《蚌埠市总工会询价公告》《蚌埠市总工会询价结果公告》《蚌埠市总工会询价采购全程纪实表》、评审小组个人评分表和评分汇总表、采购合同一并送交办公室作为档案进行管理。



 

 附件2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小额资金采买暂行办法

 

为规范小额资金采买管理,节省经费支出,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小额资金是指单笔或一次累计支出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资金。

二、小额资金采买严格执行支出前申请、使用时监管、报销时审核的管理制度。

三、使用小额资金进行货物、服务、工程采买,其范围、承办主体参照《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5000元(含)--10000元(不含)的采买,由市总主要领导审核,参照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买。1000元(含)--5000元的,由承办部室分管领导审核,在财务部、经审办、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由承办部室比选采买。1000元以下的,部室自行采买。

六、本办法由办公室、财务资产部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申报表

采购内容及标准

 

采购原因

用途

 

预计采购总额

 

承办部室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

领导

意见

 

 

 

    年 月 日

主要

领导

意见

 

 

 

  年 月 日

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意 见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承办部室一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蚌埠市总工会采购公告  

项目简介

 

项目要求

 

投标要求

 

  

联系

 

联系电话

 

投标时限

 

公告时间

 

报送地点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天源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蚌埠市总工会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公告发布时    

 

公示起止    

 

 监督电话

 

举报邮箱

 

 

  

   蚌埠市总工会机关询价采购全程纪实 

采购内容

 

 

采购原因或用途

 

承办部室

 

报价单位

报价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

 

询价小组成员量化评分结果

投标单位名称

综合得分

 

 

情况

 

 

 

 

 

 

 

 

 

 

拟推荐成交供应商

拟成交价格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询价小组组长

办公室

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经审办

机关纪委

承办部室

 

 

 

现场工作人员

 

最终询价结果

询价结果经          日党组会研究同意。                  为此项目供应商,成交价为        元。